文化部為鼓勵臺灣原創作品之海外出版,提高臺灣文化內容之國際能見度,並協助我國出版產業拓展非華文地區國際市場,特辦理此徵件計畫。
計畫自臺灣時間109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,意者請於期限內逕上本部獎補助系統線上申請報名,逾期不予受理,徵件重點如下:
(一) 獎勵對象:依外國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出版事業(法人)。
(二)被翻譯作品須為臺灣作家(具中華民國國籍)之正體中文字原創出版作品,文類不限且優先補助獲本部金鼎獎、金漫獎與臺灣文學金典獎獲獎書籍。
(三)每案獎勵額度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(含所得稅及匯款手續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