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為鼓勵臺灣原創作品之海外出版,提高臺灣文化內容之國際能見度,並協助我國出版產業拓展非華文地區國際市場,特辦理此計畫。
計畫自臺灣時間1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,意者請於期限內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申請報名,逾期不予受理,徵件重點如下:
(一)須由依外國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出版事業(法人)提案。
(二)翻譯作品須為臺灣作家(具中華民國國籍)之正體中文字原創出版作品。
(三)優先獎勵獲本部金鼎獎、金漫獎、臺灣文學金典獎獲獎書;另為向國際推廣臺灣文化與歷史,自本期起,臺灣文史主題相關書籍亦納入優先獎勵範圍。
(四)須為獎勵收件日起兩年內出版之圖書。
(五)每案獎勵額度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(含所得稅及匯款手續費)。